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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将推进公益性公墓墓地建设 每个区市建一处

管理员2020-05-21【殡葬政策】人已围观

  威海6月21日讯 (记者 王晓青 通讯员 陈平 林伟强)6月21日,威海市召开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议,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有了新的指导意见,到2017年底前,威海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要规划建设1处城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1处树葬区,并对传统公益性公墓进行规范化改造。到2020年底前,80%的镇(街道)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取消建设硬质墓穴和墓碑

  每个区市要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将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推进殡葬改革,鼓励和引导采用树葬、海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各区市将于2017年上半年完成本区域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布局。

  提倡区市、镇(街道)统一建设或根据实际情况由若干个村(居)联合建设,一个村(居)至多建设1处公益性公墓。区市建设公益性公墓,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建设。

  提倡规格减缩和环保生态元素

  新建公益性公墓力争做到循环使用、可持续运行,并向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方向发展,实现自然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加大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力度,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

  针对单人和双人安葬的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不立墓碑、地表不留坟头、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要按上述要求逐步改造规范。

  城市建成区内原有传统墓葬区可进行规范化改造,不得新建公益性公墓。要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整合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生态化改造,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提高骨灰安放设施利用率。对已建成的超规模的村(居)公益性公墓,除预留本村(居)使用外,其余墓地可作为镇(街道)公益性公墓使用或改成绿地。

  特殊群体可免费使用公墓

  对使用公益性公墓的,可收取一定费用。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免收相关费用。

  村(居)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是为本村(居)原住民(村及村改居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不得对外出售。

  此外,威海市还将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畴,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建,禁止社会资本合资、合作、合建。对选择骨灰撒散、海葬等不留骨灰的家庭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及发放方法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对原有的散葬墓地,应引导迁入公益性公墓,由政府免费迁移并免费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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