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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殡葬管理 倡导文明殡葬

管理员2020-08-31【殡葬政策】人已围观

  198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到1997年又通过了《殡葬管理条例》,自此以来,殡葬改革的步伐始终没有停止过,但同时改革总被旧的丧葬习俗所羁绊。近年来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又出现偷着装棺入土或“二次装棺入土”的现象;个别地方在殡葬时看风水、选坟地、搭灵棚、摆路祭、出大殡、打幡摔盆、烧香焚纸、三跪九拜等迷信和铺张浪费行为仍十分盛行。旧的习俗形成一种习惯势力,正在演绎着死人与活人“争”地的一幕幕闹剧,使殡葬改革步履维艰。因此笔者认为殡葬改革的深化,仍要以转变观念,疏导理念为重点,在加强管理,倡导文明殡葬中,探索殡葬工作新路子。

  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转变群众观念

  毋庸置疑,推行火葬,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渐成社会共识。然而伴随着一些旧习俗的根深蒂固,骨灰安葬方式并没有像政府殡葬改革的初衷那样科学定义。“二次装棺入土”等做法,不但继续啃蚀着国家土地“红线”,也使丧葬费用增大。无疑,这给殡葬改革带来了新问题。

  其实,就目前各级政府在推行殡葬改革中所做的工作来讲,可谓很全面,很具体了。诸如创新骨灰安葬方式,依法管理殡葬活动,提高完善殡葬设施,启动新型服务模式,开展诚信优质活动等。即便这样,殡葬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深入思考便可发现,殡葬改革的关键还是要注重在改变人的旧丧葬习俗和旧的传统观念上下功夫、做文章。或许,应从根本上倡导一种让公众既不去互相攀比,又能够互相监督;既能体面寄托哀思,又能满足心理慰藉;既能节俭办理丧事,又能节约土地资源的丧葬新风尚。这才是殡葬立法的宗旨,也才是公众所期待的。

  当然,倡导殡葬新观念,弘扬现代殡葬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传统丧葬陋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就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但要提高社会殡葬服务能力,还要切实加强殡葬改革中的执法力度。当务之急最重要的是,必须在殡葬理论、丧葬文化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探讨和研究;在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引导上精细化、常态化,让殡葬改革真正能触动灵魂、家喻户晓,使新型殡葬观念深入人心。

  中华民族有着源远流长的祖先崇拜传统,千百年来,由于“百善孝为先”的观念,是否“厚葬”成了衡量中国人对父母尽孝与否的一个道德标杆。尤其是在农村,即便家境贫穷,子女也要花大量的金钱为父母操办丧事,以免背负民间舆论压力。

  因此,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殡葬改革涉及到新旧思想碰撞,要破除几千年传统习俗,并非易事,个别群众出现一些思想波动也在情理之中,各级政府也在探索改进工作,落实惠民殡葬措施,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殡葬服务水平,宣传引导人们更新观念,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祭祀节点发出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的倡议和活动等。

  转变观念不仅是群众,更是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要广泛深入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教育,为殡葬依法管理提供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城乡居民是殡葬执法的对象,更是殡葬改革的主体,殡葬执法改革的目标最终是通过提高人的思想觉悟、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来实现的。要顺利执行殡葬改革,就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对殡葬改革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要采取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要祭祀日宣传教育相结合,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的办法,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先进文明的殡葬思想文化,宣传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典型事例,倡导广大干部群众移风易俗。通过宣传营造氛围,使殡葬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群众的殡葬法制观念,积极支持殡葬改革,提高依法文明办丧事的自觉性,减轻殡葬行政执法的工作阻力。

  要统一管理,注重公益,疏导群众理念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尤其是在兴办公益性墓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后续工作没有跟上,对于如何建墓地、建什么样的墓地、怎么管理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帮助,缺少统一规划,集约用地和管理水平不高,造成公益性墓地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问题上差异较大。有的过分简陋,群众不愿接受;有的管理不统一,群众各行其是、强调自我感受,最终导致墓地安葬不一、杂乱无章的现象。这样,既增加了群众的殡葬负担,更背离了兴建公益性墓地的初衷。有些镇村的公益性墓地虽然是由镇村直接管理,但是在管理理念上,不是作为公益性事业在办,而是以营利为目的,想方设法多挣钱、多创收,违反了相关规定,甚至迎合部分有钱人的心理,肆意超标准建大墓,修豪华墓。

  在管理方面也存在失控的现象。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由乡镇、村兴办和管理。但是由于公益性墓地管理受经营性墓地发展利益的影响,有些村把所谓的公益性墓地作为经营实体,与个体老板合资,交由个体经营者为主经营管理。某些地方管理不能上下联动,难以形成合力。而且镇村一级管理的手段又相对较弱,加之管理本身就比较难,查处跟不上,致使一些不良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久而久之,你搞我也搞,愈演愈烈,恶性发展,有的墓地还准备再征地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超标准建墓穴,违规建豪华墓穴现象屡禁不止。而相反对公益性墓地建设认识不足、投入较少,意义和作用还不能广为人知。如2013年区财政投入150万元对全区20家有一定基础的公益性公墓进行提档改造。但因补助太低,所建设的公墓单位社会效益不明显。2014年区财政仅投入50万元对8家行政村公墓进行提档升级,投入太少,各公墓单位建设积极性不高。2015年、2016年也只是投入150万元对各级公墓进行改造,可还是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转观念、疏理念不仅仅是广大群众,更是对各级政府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认识,加强殡葬管理,倡导文明殡葬,也是打造“创新之区、品质之城”中必须补上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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