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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江丧葬习俗

管理员2020-04-17【殡葬风俗】人已围观

  一般丧葬,大都要经过下列程序:

  睡矮床 老人弥留时,要安放在屋内预先铺在地面的矮床上(不用床板)。

  净身入殓 老人断气后,亡者男的要剃头,女的要梳辫。之后,由孝子把钱币投到沟里或河里“买水”。烧热水,给亡者洗身(水中放桃、柚、竹叶)穿寿衣寿裤,还要在亡者双手心放上饭团、手巾,在口中放金属钱币,名曰“定口珠”,再后,由孝男或孝女到外家报丧。才把遗体“入殓”。入殓时,由有经验的老者,用一条长白线从棺木的两端中线拉直,把亡者的遗体摆正中央,使白线正好对准亡者的鼻尖中部,同时把遗体垫稳,叫“分经”。“分经”后,由死者亲属把白布及陪葬品,放入棺内。白布长度,一般可从头遮到脚;陪葬品是亡者生前的小爱物。亡者的老伴还要把结婚时的定情物,亲手给亡者穿戴上。

  停丧守灵 亡者遗体入棺后,将棺木置于堂屋正中叫“停丧”。一般停1至3天,富豪家有逾月的,开始停丧只盖棺不加钉,以便来吊丧的亲友揭棺看遗容。要加钉时,亡者的儿女子孙和外家亲人都要看最后一面。(亡者外家亲人不到场不能盖棺)。然后都痛哭流涕于棺前,叫“哭别”。这才封棺加钉。

  停丧时,在棺木前摆灵桌,竖灵位牌,置香炉祭品,棺头上放一碗米饭,饭上放熟鸡蛋一个,插竹筷一双。棺下地上置油灯一盏,叫做“万年灯”。还放一个鸡笼,内关公鸡一只。棺木两侧用稻草铺地,由孝子、孝女守灵。

  祭祀出柩 来吊丧的亲朋有的送挽帐,叫“祭挽”;有的送钱香宝烛、生鸡、猪肉、米等,称“奠仪”。孝男孝女接受挽帐后,给每个吊唁者一段白布用以包头、缠腰或圈手臂,以作哀悼的标志。

  柳江县对亡者的祭奠礼,是结合在请师公念经做道场当中进行的。念经有如下几项仪式:

  洗灵 由孝女舀来一盆清水,水里放硬币(让亡者升天使用),柚子叶(驱邪)由道师用孝布蘸盆里水、象征性地洗灵位牌,边洗边唱“洗灵歌”。

  装粮 在灵台前放两个罐子和簸箕装粘、糯两样稻谷,师公唱“装粮歌”。孝子或孝女跪在灵前, 依次两手分抓粘谷,糯谷,分别放入两个罐内,连续3次,出柩时,孝子或孝女还要将罐子挂在胸前背至坟地随葬。

  奠酒 装粮后,由师公唱“奠酒歌”,孝子孝女及来吊唁的亲友;给亡者奠酒,表示对亡者的哀思。

  读祭文 “奠酒”以后,孝子、孝孙一起跪于灵前,由一位善于口头表达感情的人读祭文。

  读完祭文,由司仪指挥,道师击鼓奏乐,孝男、孝女及亲友依次上香,给亡者叩首奠拜。

  烧纸马 老人去世以后,孝子即请人扎一纸马草人,裱画如真,象征亡者骑在马上 (有的把灵位牌放在马上)。在出柩的前一天晚上,由师公在村外空地设场供祭,用法剑点纸马,唱“点马歌”。唱完,将纸马与草人焚化。

  祭祀完毕,不管天晴落雨,都按择定的日子、时辰出柩(一般都在上午)。出柩时,由孝女拿着禾草扎成的燃烧火把,号哭在前,谓之“点火引路”。这时,孝子捧着灵位牌,孝孙背着原关在灵柩下的笼中鸡,亲友扛挽联放鞭炮,撤纸钱,由八个力壮的亲友(八仙)抬灵柩跟随。灵柩后,道师敲锣打鼓,舞蹈念经。一大群孝男孝女和亲友低头哀哭,撤纸钱送丧。

  点火的、捧灵位的、背鸡笼的孝者,去到墓地的“坟井”边放下东西,不等灵柩到达,马上离开墓地,并从另一条路回家。其他送葬者也不能到达墓地。

  安葬送火 出柩前,主家事先请地理先生选准墓地,并测定方位和方向,然后挖“坟井”。下葬时, 先在挖好的“坟井”里放鞭炮。有的地方还用“捞绞”在“坟井”里捞3次。接着在“坟井”的前后左右处焚香。有些地方孝子跪于“坟井”前,风水先生在“坟井”后,手捧公鸡念咒语,接着嘴咬鸡冠,将鸡血点在纸钱上,撤钱纸于“坟井”内,还高呼安葬吉语,把公鸡抛给孝子,然后才将棺木葬下。

  亡者下葬后的第二天晚上,由孝女将火把送到墓地的大半路。第三天晚上则送到村外,给亡者“送火”。

  葬后仪式

  分遗物 亡者生前所用的衣物,分给孝男孝女,被子、蚊帐之类分给送火的孝女,这是一般规定。如亡者生前有遗嘱,就按遗嘱分配。

  设灵屋 亡者出柩后,由出嫁的孝女做(或买) 1间灵屋,把灵位牌放进去,安放在灵屋里的桌上。孝子早晚焚香,一日三餐吃什么祭什么,祭期1至3年,至脱孝时才将其焚烧。

  节日祭 新丧除每年清明祭扫坟墓之外,在头一年的二月初一,七月初一,孝男孝女还要到新坟祭祀;第2、第3年则是在二月初二,七月初二进行。过后就不作为新丧了,供祭与其他祖先一样。

  孝期 老人去世后, 孝男孝女、孝子孝孙,从下葬时算起,少则戴孝36天,多则3年。在戴孝期间,不能参加婚庆喜事,不能进入别人新居。孝满,由外家送来祭品,到坟上去祭奠后,由外家亲人烧灵屋给予脱孝。

  丧葬 3至6年后,死者亲属在清明节这天或择定吉日挖坟开棺,把死者之骨骸捡收进一个瓦坛(俗称金坛)内,称之为“捡金”。然后择所谓“风水”好地再葬。葬礼与大葬相同。

  此外,还有其他葬俗:

  凶死葬

  溺水、火烧、雷劈及刀枪伤亡者,则简单收拾后即安葬,不举行什么仪式只是享有“2次葬”的权利。葬前、须请道师“过火炼”、“上刀山”、“捞油锅”才算“清白”,可以“归祖”、这只限于“老者” (指生育过儿女者,年龄不限。不生育儿女者,年纪再老也不称为“老者”)。夭亡者不能“归祖”。

  落崖、蛇咬死者,就原地埋葬。不得移动,若尸体在石崖上,只移到土上即埋。

  产妇死于难产的,就给死者换上男人衣服,或将她本人的衣服前后幅剪开。盖棺时留一只手在外。遗体从后门或挖墙洞抬出,安葬时不举行什么仪式。

  吊颈、勒喉自杀死亡者,只简单埋葬,不举行什么仪式。

  凡属夭亡者,简单收拾埋葬,不能与祖坟墓地在一起。

  解放后到“文化大革命”以前,人们注意勤俭节约,破除迷信,一般丧葬礼仪都从简。农村不请道师,不做道场。机关开追悼会。近几年,有些农民请道师,做道场的风气又有所抬头。

  至1985年,柳江县尚无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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