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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丧葬风俗中的道公、师公信仰
管理员2019-07-16【丧葬文化】人已围观
在广西壮民族的眼里,葬礼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礼仪,“事死如事生”。壮民族信仰道(公)教、师(公)教,由道公、师公主持、完成的各种人生礼仪,贯穿了壮民族每个人的一生。道公、师公信仰是壮民族最基本的传统的民间的信仰。
一、壮族的道公、师公信仰
(一)道公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教义内容
广西壮族的道公不像中原传统的道教徒,在广西壮民族中,从事道公这个行业的多半是半职业性的农民,他们平时下地干活,只有在日常需要超度亡灵、禁压恶鬼和举办丧礼的时候,才作为神职人员出现,举办道场,他们也可以婚娶成家,荤素不忌,只忌狗肉。他们并不是社会宗教的领袖,也没有在意识形态上脱离社会,他们是普通的社会人,区别于其他的人为宗教的教徒,他们是壮族民间宗教的鬼神代言人。壮族人民尊敬道公、师公,并信仰他们通天地晓鬼神的能力,但人民并不是教徒。
道公没有成型的宗教组织,没有固定的专门的宗教活动场所,但是他们有临时的宗教活动场所,它的神职人员一般都是专门的,相对固定的,除了师父和徒弟,他们没有更多的级别分类。法师是通过严格的学习、仪式和考核才具有资格的,他们都是通过后天学习而成为道公的,没有人天生下来就是道公的,一个人在成为道公前,他们要拜师受戒、背诵经文,并用毛笔抄写所有的经文、随师父练习设道场做法事,只有经过了这些过程,他们才能顺利出师。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并没有年龄限制,有些人是老了之后才开始学,有些人是少年时候开始学,终身以此为生。道公、师公出师后,要在主持过很多场道场、学过很多经文并在地方上有声望之后,才能带徒弟做师父,他的资格取决于他从事本行业的时间长短,而不取决于年龄。道公有大量的成文经书,有统一的教义,那些经书教义中虽然有伦理的成份,却并不是主要用来指导人们自身行为的,它们更重要的是能超度亡灵,安抚死者。
(二)师公的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教义内容
师公跟道公差不多,其神职人员也是半职业性的农民,也要经过严格的学习和考核,只是师公在出师前还要学会舞蹈、杂技等“师公”的看家本领。相较道公而言,师公经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笔者仅就所调查的都安、马山、上林、宾阳师教而言),在做道场时他们唱念的主要是师父口头相授的内容,唱颂内容以古代名将的故事为主,有些地方是以现实故事和生活中的人为主(笔者在都安参加的道场中,师公们唱颂的是姜子牙、雷震子、关云长、张飞、诸葛亮的故事),唱颂时并没有很严格的内容规定,师公们可以按照节拍自行添加有益的内容,如孝顺、善良、忠诚等,以教育人们现实伦理道德。
在广西的大多数地方,道公、师公各司其职,并行不悖。师公在壮族的丧礼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壮民族自己话说,道公是文,师公是武。在上林、宾阳、马山一带,丧家都会请师公跟道公一起做丧葬道场,而在都安的绝大部分农村,一般家庭在正常情况下是不请师的,一般只有在死者为意外死亡、生前为道公、师公者和做丧品者才会在请道公的同时请师公,当然,有钱人也可以在“平常”丧事时请师公。
(三)道公、师公信仰和“麽教”
广西的壮族,尤其是在偏远的山区和小城镇生活的壮族人民中,存在着普遍的道公信仰、师公信仰。道公、师公在壮族的各种有关鬼神的人生礼仪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超度死者亡灵,保佑人们不受鬼魂的侵扰。除了日常的驱鬼逐疫外,在所有的丧葬仪式中,都伴随着道公、师公的唱念做打,壮族人认为只有经过了道公、师公主持的丧葬仪式,人的一生才算圆满结束,死者才能进入另一个世界重新开始生活或者轮回转世,才能保佑其子孙。壮族人民尊敬道公、师公,并信仰他们的通天地晓鬼神的能力,道公、师公是他们日常生活中赖以生存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黄桂秋、何正廷等学者认为壮族中流传“麽教”,就笔者所生活过的都安、上林以及所考察的马山、宾阳一带而言,没有人听说过“麽教”,不过在巴马倒是听说了有
“麽教”存在,但笔者发现除了称呼不同之外,其性质、职能和组织形式等与道公并无二致。很多地方麽、道(或师)不分,笔者认为尽管在总体上壮族的宗教信仰有一致的地方,但所谓“百里不同俗,千里不同风”,在小的地域范围内,必然会因为特定的地域、心理等因素而出现特有的东西。所以就笔者所考察的都安、马山、上林、宾阳一带的风俗来说,在那里活跃着的是道公、师公群体,且其内部还有不同的派别,如果统统以“麽教”来概述,并不见得是很准确得。
二、广西道(公)教、师教的起源、发展变化
(一)壮族原始巫教的产生和发展
宗教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并不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它是人类发展到某一历史阶段的产物,有其产生、发展、衰落和消亡的过程和规律。壮族原始宗教也一样,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壮族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受到物质生活生产方式的制约,并且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变化和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而变化。
壮族原始宗教伴随着“万物有灵”、祖先崇拜和灵魂崇拜等思想产生和发展。在现在的壮族地区,壮族人民依旧认为灵魂是独立存在的,是不会消亡的,在人生前,灵魂依附在人的肉体上,在人死后,灵魂则转入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或为神或为鬼,且可以继续投胎转世。这些观念体现了原始宗教中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的思想。在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人们面对死亡的威胁,为了生存,必然会进行一系列的仪式以求得心理保障,这些仪式如祭祀、念唱祝词、咒语、舞蹈等,这些仪式融入到宗教中,大大丰富了原始巫教的仪式内容和形式。
古代壮族地区巫风盛行的情况,古籍都有记载:“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粤祠鸡卜自此始用”。①“獠者,……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号之曰鬼,歌舞祀之,以求福利”②。“鸡骨占年拜水神”,“按:《柳州复大云寺记》曰:越人信祥而易杀,傲化而仁,病且忧,则聚巫师用鸡卜”
③。“家多事越巫”,“贾生兼事鬼,不信有洪炉”④。从古籍记载中可看出,岭南壮区在唐代之前巫风非常盛行。原始巫教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广西壮族先民民间信仰的基本宗教形式。影响了后来广西道教、师教的产生和发展。
(二)广西道(公)教的产生和发展
东汉时,统治阶级在尊崇儒术的同时又创立了道教,随后,道教开始传入广西,它是最早传入壮族地区的外来宗教。据考证,东汉时候的刘根、华子期、廖平、廖仲等道教徒都曾在今容县都峤山修炼。《广西通志》上记载:“紫阳观,在城西南六十里。在紫阳岩南,刘汉宗远建。”⑤则道教于东汉时候在广西壮族地区传播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东晋时期,出生于道教世家的葛洪来到岭南地区,即今广西、广东一带,他曾于今广西北流勾漏山和今广州罗浮山等地修行炼丹。据学者考证,北流勾漏山就是广西道教的发祥地,道书上称其为第二十二洞天。葛洪在岭南传播道教,促进了道教在广西地区的传播。唐宋时期,道教由桂东南逐渐向桂西、桂西北、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并逐渐和壮族原始宗教融合。道教的宗教信仰主要来源于汉族的原始宗教,其法术多源于原始巫术,尤其是道教中的梅山教和茅山教,其法术无边,驱逐魔鬼、消灾避难、预测吉凶,且主张用法术解除人的苦难。道教的法术和主张和壮族先民的原始宗教多有相同和相似之处。所以,在梅山教和茅山教传入壮区后,很快就和壮族民间“畏鬼神”、“尚淫祀”、病不求医、专事巫的风俗相融,满足了壮族社会的需要,促进了道教与壮族原始宗教的结合,促进了道教在广西壮族地区的传播和壮族原始宗教的发展。
在道教与壮族原始宗教相融的过程中,道教有了很大的变化,道教为了满足壮族民众迷信鬼神的心理需要,先后吸收了壮族原始宗教、佛教和儒学的一些成份,如葛洪吸收了儒家
的伦理道德思想和佛家的因果报应之类的思想,著成《抱朴子》,这些思想已经不是道教的原始教义。除了在思想内容上,他们任意发展外,他们还改变了道教的形式,融合了道、师、佛、儒等内容,既尊奉太上老君,也尊奉释迦牟尼,使道教同时为统治阶级和壮族社会所接受。
道教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其内部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不同的派别。笔者所调查的都安县,其地的道公(道教的神职人员称“道公”,壮族人称“公道”)分有两个派别:玄教和释教。玄教以原始天尊、太上老君、灵宝道君为祖师,也就是“三清”,用壮语汉字写经文,用壮语念经文。其天机为《小法事天机》,其单独为一部书,但却不是经文。在道公看来,所谓天机就是除了唱念经文以外的如何举行仪式的过程、方法、细节。释教则是用桂柳话(桂林、柳州一带的北方方言西南官话)唱念经文的,也是用桂柳音汉字写经文的,其带有更多的佛教色彩,以释迦牟尼为始祖,经文含有很多佛教经文的内容。道场规模比玄教大,持续时间也比较长。其实,玄教和释教主要区别不是人的区别,而是唱颂内容上。在壮族聚居的农村、小城镇,道公一般都会说壮话,因此他们经常两者都学,做道场时由丧家决定他们唱何种内容。通常情况下,在镇上的道场以释教为主,在农村则以玄教为主。而在马山、上林、宾阳等地的并没有玄释之分,壮族丧葬上道公念经时候用的都是壮话。
(三)广西师教的产生和发展
中原道教传入广西后,不仅影响了广西本土道教的产生和发展,也影响了广西师(公)教的产生和发展。师(公)教(以下称师教)是壮族民间最主要的宗教之一,是在壮族原始巫教的基础上,吸收了道教宗教仪式中的某些做法以及道教的某些教义,同时融合了原傩及儒家孝道等外来宗教文化因素而成的极具壮族特色的民间宗教。师教有经书,用壮族土俗字书写,称师经或壮经,其神职人员称为师公或师。师教以唐葛周为始祖,然而唐葛周在不同的地方除了姓氏相同外,名字和身份不尽相同。如都安县的师教认为唐葛周是唐宸,葛雍、周武,为周厉王时三谏官,而在一些文章上则为唐道相、葛定志、周护正,其身份或为谏官,或为黄帝时巫师。
师教在仪式中不像道公那样主司唱念经文,他们最重要的仪式是“师公舞”,是一种驱鬼逐疫的舞蹈——舞者头戴红头巾,脸戴面具,着红衣裤,脚穿草鞋,手持法棍、刀剑等,在乐器的伴奏下,念说唱跳。有一种说法认为壮族师公舞可能源于古代岭南的巫舞,后来吸收了汉族傩舞的形式。笔者也同意此看法。“傩舞”是古代中原汉族一种驱鬼逐疫的形式和习俗,于周代时候已经盛行于宫廷和中原地区的北方农村。史书上有记载:“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驱。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⑥。“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以逐恶鬼于禁中”⑦。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方相氏在除夕前一日和老人丧葬时会戴面具,穿红衣红裤,“执戈扬盾”“以逐恶鬼”,这些与师公在丧葬仪式中的表现有相同之处。据此笔者认为广西壮族的“师公舞”可能是在岭南巫教仪式中的唱念跳神的动作基础上,融合了中原汉族傩舞的表演形式而形成的具有独特的壮族特色的驱鬼逐疫舞。
三、丧葬道场及其仪式
(一)丧葬道场的组织形式和器物
壮族人存在着道公、师公信仰,所以在亲属死后,道场是一定要做的,他们认为如果不做道场那么死者就无法跟祖宗一起享受子孙的祭祀,无法进入阴间成为孤魂野鬼甚至变成厉鬼恶鬼搔扰家里,不过实在是没有钱的丧家可以先缓几年,等有钱了再补做,即使如此,小道场是一定要做的,也就是说要请三五个道公唱经一个晚上以送死者下葬,这样死者才虽然暂时进不了祖宗行列,但还可以享受子孙对他的祭祀,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在都安、上
林等地,丧家一般都会先请一个“大道公”,由他确定做道场的时间,以及由他去寻找组织其他的道公、师公共同搭配做道场,也有些丧家自己另外请“大师公”,由他组织其他师公。所有道公、师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所不同的只是大道公一般管大鼓,指挥控制场上的节奏、进度,大师公指挥其他师公配合道公做法事。道公、师公的人数一般为双数,双方各八人,据说取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之意,也有些地方和家庭要的人数比较少,六个或者七个,而且师公人数比道公少两个,但最好的是道公、师公分别有八到十二个,不过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丧家财力情况的。除了道公、师公外,丧家一般还要请一班乐队,即吹鼓手,他们在道公、师公轮流做法的过渡时候,以及各种仪式开始、结束之时吹奏哀乐,当然请不请乐队以及请多少也是由丧家财力决定。
用当地人的话说,此即为所谓的“三教”(道教、师教、乐教)。道场做得越大丧家越体面,越显得其随死者的尊敬。一般来说,开道场的时间为两天两夜,生前做道公、师公以及做丧品者会多一天一夜,是为三天三夜,其间做道场者除了间歇的一点时间外,基本上不能休息。壮族人重视邻里关系,一旦一家有丧事,全村和附近村庄的人都会自动来帮忙煮饭做菜招待前来吊唁的亲戚朋友和做道场的人。
道公、师公在丧家举行仪式都有两个地方,一个是灵堂,那是他们共同举行仪式的地方,另外一个则是他们设本坛的地方(道为道坛,师为师坛。道坛设于屋内——大部分地方设在丧家屋内,有些地方设于邻居家屋内,师公的师坛只能设于屋外)。本坛挂着本教始祖的画像、一些神仙的画像,摆着香案,桌上摆着简单的供品和一些香火,燃着一盏煤油灯(意为长明灯)。道公、师公除了会在灵堂前唱念做打之外,便是在本坛设立之处唱念经文。他们在本坛前各就各位坐好,随着“大道公”手中法器的指挥而规律地打击乐器,期间跟着“大道公”一起唱颂经文或者应和“大道公”的唱颂内容,阵容整齐而严肃。
在都安农村的一个葬礼上,笔者见到道公、师公所用的乐器有:大鼓(陈洲先生在调查报告中提到他在都安县城看到的是大鼓和银铙连在一起,笔者见到的仅仅是大鼓)、小鼓、公铙(较大)、母铙、大锣、道铃。师公除了这些乐器以外,还需要有跳舞时需要用的刀、剑、叉等物。
道公的经文,都是以手抄的形式留传的。笔者有陈洲先生调查后列出的一套道公释教的经书名,不是很齐全,大致如下:(在此略去)
每卷经书都对照着丧葬仪式每个相应的过程。其实在做道场的时候,道公是不会唱完全部经书的,否则两天两夜的时间做不完一个道场,不过有几卷经书是每场都要唱颂的,其他的可以适当增减。
(二)丧葬仪式实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现在的丧葬道场仪式已经简化了很多,很多地方的道场只开一天一夜,笔者所生活的都安,其仪式保存得比较完整、正规。笔者举一实例。
时间:2007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初七)——2月26日(初九)
地点:广西都安县保安乡巴善村中立队一黄姓家中
附注:死者为户主的妻子,落井而死,系意外死亡,已经下葬两年多了,今年才举行仪式。意外死亡的已经成年者,当斩狗斩鸡于野外。生前身份为道为师为做丧品者则需杀马于庙前,有钱者也可加杀牛。
第一天中午12点左右。道公、师公到事先选好的一处地头开始举行斩狗斩鸡仪式,狗、鸡的数量视情况而定,为一个死者开道场需要两只狗,为两个则需三只,其中一只狗是给天地的,另外一只是给死者的;而鸡的数量一般为八只,两只公鸡是师公的,五只是被斩头的,一只母鸡是用来断根的(意为断绝这个家族的不幸——意外死亡)。在整个仪式中,道公、师公在乐器的伴奏下轮流或者应和唱念经文,以超度死者亡灵成为鬼进入祖宗列。最重要的仪式是在整个仪式结尾的时候,在唱念经文的声音中,亲属背对道场,一名师公逐只将已经
套上用红绳穿好的竹竿上的狗、鸡的头部撞到事先架好的油锅上,再由油锅处拖到相应的地点(鸡到祭品摆放处,狗到将要埋坛处)由师公斩断其头,寡妇撒灰于断头上,然后将所斩之头封进一小坛内,将坛埋于地里(通常在石头下的一小块地方,较隐蔽,人们以后就不容易踩到)。这样,这个野外仪式就结束了。死者只有经过这个之后才能成为正常鬼魂,才不会搅扰家人和村民。
如果要杀马(为死者备马,让其在阴间依旧威风),则先使马于唱念经文中绕灵堂转三圈(土话:转丧),马背上置有死者牌位(这种做法确实残忍,笔者曾于几年前见到灵堂前的马边转边流泪),然后拉马祭庙,祭完之后,在回来快到家时,由师公往马身上捅一刀(“杀一不杀二”,只能捅一刀),之后放马绳,任马自走自死,据说马死时若头转向南方比较好。也可以用竹马(竹和纸糊成的马)代替活马,最后一天由道公念经“封”给死者,然后焚烧竹马于墓前。
下午。从野外举行仪式回来后,道公、师公开始在各自本坛唱颂各自经文,期间也在灵堂前摆场念经。
晚上。道公、师公在晚上发鼓前各做各的事。在发鼓后,双方开始轮流或者一起在灵堂前做法事。发鼓是很重要的,所以道公都是挑吉时发鼓的。所谓发鼓,就是在某个吉时里,由大道公、大师公敲其大鼓(一般是道公的鼓先响,师公紧追其后),其余所有的乐器在大鼓或激越或缓和的鼓声引领下,齐声奏鸣,此举表明丧礼真正的完全的开始了(笔者在农村没有见过有乐队参与道场的,所以此处说的只是道公、师公所设的道场情形),这个过程持续大约半个小时(有些也只持续了十多分钟)。之后,道公稍事休息,屋外的某两个师公在这闲暇时进屋来,他们都穿着红衣,戴着面具,一个是老爷爷样貌的,一个是白白的女性的样貌(看不出年龄,身份为配合老爷爷的表演可以变换),两人在灵堂前说些好玩的事,引人发笑,同时他们会说些祝福子孙的人,然后问子孙要钱。之后,便是精彩的“踩泥”,在大道公时快时慢的乐声中,由一个道公引路、死者的亲生儿子手里拿着死者牌位跟在道公们的后面绕灵堂“转丧”,鼓急的时候,道公们是跑跳着转丧的,缓时则快走,同时敲响、奏响自己手中的乐器以应鼓声,他们“踩泥”时是有规律的,按照五行图形或者八卦图形、九宫图形踩走(据说源于诸葛亮),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踩九宫,俗称踩花灯,在九碗米插上蜡烛,将其按照九宫图摆在堂屋的地上,道公绕灯碗“踩泥”,道公们说如果在踩的过程中有灯碗熄灭了,则不太好,这个仪式的意义为向花婆求童子。“踩泥”持续十多分钟甚至半个小时,意为引新鬼学走路,这样的“踩泥”第一个晚上一般都踩上两回,而在第二天早上、中午、晚上都会各踩上一回(称早朝、午朝、晚朝),最后一次“踩泥”则是第二个深夜,意为踩“摇钱树(用纸束扎成的类似摇钱树的“摇钱幡”)。这次“踩泥”之后便是所有亲戚跟在道公和拿着牌位的亲生儿子后面转丧。之后便是诵经——转丧,直到天亮,过程循环不断。
第二天最为精彩的便是师公舞。在道公激烈的“踩泥”之后就是师公舞。在大道公、大师公的鼓声中,第一个师公出场了,他站在屋子中间,念说一阵后,四个头戴红头巾,脸戴面具,着红衣裤,脚穿草鞋,手持法棍、刀剑等的师公轮流出场了,四个人在轮流表演“武技”之后便奉最先出场的师公的命令分别镇守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过了几分钟后几个师公开始一对一的对打,对打完了稍事休息。接下来便是师公们的杂技表演,其惊险程度绝不输于专业的杂技团。最后则是师公舞,除了大师公坐在旁边敲鼓以外,所有的师公都穿着红衣红裤,戴着红头巾和面具,开始独特的舞蹈,他们或双手平举,弓着马步,上身随着锣鼓声有节奏的摇摆,或是整齐踏步,或是围成一圈缓慢而有规律地转圈,或是激烈狂舞(看上去不是很有规律,可能是师父不同地缘故),这时他们并不念经,只是嘴里偶而会发出类似于吼的低沉的声音(笔者当时想到野兽),这种场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古代的祭祀场面,看上去场面宏伟,震慑人心。整个舞蹈持续大约半个小时。完了后他们回本坛休息十分钟左右,便
开始最后的戏,他们的面具已经脱了下来,身上的衣服并没有脱下来,他们手里拿着各自的乐器——铙、锣等来到灵堂,配合鼓声敲击着手中的乐器,边走边念唱——有点类似道公的“踩泥”,但工作不像道公那么快,也不用跳跃,只是按照一定图形转走,念唱时是一个人开始一句或者一个人几句,由下一个师公接下面的内容继续念唱讲述,直到他们将他们准备的故事讲完。他们所念唱讲述的大都是古代将相的故事,笔者当时听到他们讲述的是周文王、雷震子、关云长、张飞、诸葛亮的故事,师教没有成文的书让他们去学这些故事,所以他们所讲述的都是靠师徒口耳相传,念唱时全凭记忆,更厉害的是这些师公是临时组成队的,并不是出自同一个师父,但他们都能靠记忆准确地接下上一个师公的故事连续念唱下去。师公的戏到这里就结束了。余下的时间里就像之前的那样,念唱经文和配合道公做道场。
实例中的每个仪式都体现了壮民族的鬼神崇拜和道公、师公信仰,在壮族人民的观念里,只有经过了这些道公、师公主持的仪式,死者的一生才算圆满。(图片省略)结语
道公、师公所传承的经文保留了壮族先民的古老的文字、故事、韵律等壮文明,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量的经文不可挽回地损失了,也使得很多师公的技艺失传了,我们现在所能看到师公技艺只是从前的一小半。
每个民族都有处理自己感情的方式,不尽相同,甚至迥异,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能合理地解决本民族的各种问题,都体现了本民族独特的民族心理特征、风俗习惯和文化特色,成为本民族的传统。广西本土的道(公)教和师(公)教是广西壮族的民间宗教,它无法也不会成为人为宗教,但是它有着自己特有的民间群众基础,承载了广西壮民族的心理、情感和历史等文化,道公、师公是这些民族特有文化的传承者。这种文化并不比别的人为的有神论的宗教差,它甚至比那些人为宗教更能体现一个少数民族所特有的只属于自己的心理、情感等素质,因此它应该属于人类文明的一部分。
今天的壮民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2000万人口的群体,对于这样大的一个少数民族群体来说,保持共同的精神信仰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共同的信仰代表了一个民族共有的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精神、情感、心理、历史、文化等特征。道公、师公作为壮民族民间信仰的传承者,通过其特殊的宗教仪式传承延续了地方的、民族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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